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第三方编制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指南,并对该项目开展公开采购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编制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指南。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包括资料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必要支出费用。
(三)项目需求:
1.项目实施内容: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海南自贸港企业特点和赴东盟国家投资需求,结合海南自贸港投资工作实际,系统研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有关法律制度,梳理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投资流程和法律要求,了解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对于外商投资的准入限制、反垄断与竞争、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鼓励投资的产业项目等内容,编制投资法律指南,为投资者提供工作指引,帮助企业识别和规避法律风险,促进投资顺利进行。
2.项目目标和成果:编制形成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指南,免费向社会公开。
3.项目实施要求:受委托方应在海南实地调研60天以上,包括走访企业、访谈有关人士、召开座谈会等,充分了解掌握海南自贸港企业赴东盟国家投资的法律需求。
二、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前。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正常运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近五年有参加省级及以上法治项目或与东盟国家相关的类似项目经验;
(六)项目实施团队中应包含法学专业或营商环境相关专业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七)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提供报价资料
(一)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标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三)项目研究初步书面方案,应包含对研究内容的理解和把握、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重难点情况和解决措施、工作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等;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APP 等渠道开具的专用信用报告;
(六)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近期参加过的省级及以上法治项目或与东盟国家相关的类似项目的资料;
(八)提供项目实施团队名单和简介;
(九)提供在海南实地调研60天以上的承诺函。
(十)提供报价函或报价单(见附件一)。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如发现虚假资料,报价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海南省司法厅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服务机构的确定
根据报价单位资质及报价情况综合考评确定受委托服务机构。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7:30。
(二)报送材料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807办公室,邮编:571100。
(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65919116。
(四)报送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报价材料”,信封封面应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机构名称,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递交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如实提供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海南省司法厅委托第三方编制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指南采购评分表
海南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