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司法行政网”(http://justice.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邮编:571100;电话:65919138;传真:65919018;电子邮箱:sifa@hainan.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5年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厅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0.02%;业务类信息2761条,占99.97%;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条,占0.01%。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部门是法制宣传处、办公室、司法考试处、人事警务处、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
1.管理规范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省政府规章和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海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管理规定》、《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的解读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法律服务方面公开了公职律师注册、律师注册、公证员注册、基层法律事务所注册、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等;国家司法考试方面,公开了司法考试相关规定、招生考试事项、收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3.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司法厅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4. 业务工作需要和其它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本厅政府门户网站(海南司法行政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反馈”、“电子信箱”栏目,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能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结果。2015年本厅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5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指定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向本机关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咨询电话:0898-65919178,值班电话:0898-65918088。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度我厅收到相关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
(二)咨询情况
共有1558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向本厅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308人次,占8.40%;电话咨询12893人次,占82.73%;网上咨询1382人次,占8.87%。
本厅接受咨询的主要部门是: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考试处、行政审批办,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服务等方面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和行政申诉0件。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厅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5人(单位网站),各单位各部门指定兼职信息员1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六、2016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切实提高厅机关各处室的政务公开意识为抓手,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对厅门户网站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门户网站功能,丰富公开方式,将厅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增强吸引力、亲和力。
(三)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要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