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司法厅”(http://justice.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邮编:571100;电话:65919138;传真:65919018;电子邮箱:sifa@hainan.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9年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4%;业务类信息205条,占92%;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9条,占4%。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部门是法制宣传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司法考试处、司法鉴定处、人事警务处、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

1.管理规范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省政府规章和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法律服务方面,公开了公职律师注册、律师注册、公证员注册、基层法律事务所注册、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等;国家司法考试方面,公开了司法考试相关规定、招生考试事项、收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3.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司法厅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4.业务工作需要和其它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司法厅)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反馈”、“电子信箱”栏目,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能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结果。2009年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4.5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指定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向本机关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咨询电话:0898-65919178,值班电话:0898-65918088。

3.新闻发布会

本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2009年举行新闻发布会1场,通报我省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我厅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情况

本单位共有84258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8084人次,占9.6%;电话咨询31174人次,占37%;网上咨询4.5万人次,占53.4%。

本单位接受咨询的主要部门是: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考试处、行政审批办,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服务等方面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厅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单位网站)。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出新路子。特别是要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公开服务,实现由“单一化”到“多元化”的转变。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本年度公开各类信息总数

223

其中:1、政策法规类

9

2、业务工作类

205

3、机构设置及其它类

9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数  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925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808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117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5000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5.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兼职人员总数(单位网站)

1

收取费用总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