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评价结果的通报

全省各相关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司公通〔2022〕6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全省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我省17家“三大类”鉴定机构共参加149个能力验证项目,在机构数与去年一致的情况下,参加的验证项目减少4.49%。149个项目中119项获“满意”评价,23项获“通过”评价,4项获“不通过”评价,3项获“未反馈”,总体通过率97.2%,比去年增长3%。4项“不通过”的机构项目是:海南安天评估鉴定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医组织病理学诊断、海南华洲司法鉴定中心的血液中乙醇的定性定量分析、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精神病伤残程度鉴定、海南主健细胞分子遗传医学检验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的X染色体STR检测(血斑);3项“未反馈”的机构项目是: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的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的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和海南省医学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疗损害鉴定。

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鉴定机构未及时完成鉴定工作并提交实验数据,导致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其能力验证“未反馈”;二是部分鉴定机构未能按规定做到能力验证项目全覆盖;三是个别鉴定机构的鉴定水平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仍有能力验证项目未通过的情形

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要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不通过”的项目,鉴定机构应组织集中学习,查找原因,及时以测量审核的方式进行补测;二是对“未反馈”的项目,其机构应抓紧进行补测;三是鉴定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对照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布的验证项目进行补测,确保本机构业务范围项目全覆盖。各鉴定机构要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补测,并将补测结果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未能按时完成补测的,我厅将按相关规定,在鉴定机构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予以扣分以及对机构执业范围予以限制或注销。

附件:2022年度海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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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2022年度海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评价结果(2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