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援人韩某、林某二人将两面锦旗送到文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谢文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室“为民解忧办实事,热情服务暖人心”,称誉承办律师“树律师风范 护法律公正 法律知识精 品德素质高”。

二位受援人在文昌市某公司上班,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韩某、林某二人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二人,无奈之下,韩某、林某向公司提出离职。于是韩某、林某二人到文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经法律援助室审查,二人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指派广东深天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林少映律师办理该案。经过询问及查阅案件材料后,林律师发现该公司不仅拖欠韩某、林某二人4个月的工资,且林某入职到公司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林某缴纳社保。林律师便以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林某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拖欠四个月工资,共计20998.18元。要求该公司支付韩某经济补偿金、拖欠四个月工资以及拖欠工资违约金,共计23487元,仲裁委裁决支持了二人大部分的仲裁请求。但该公司不服裁决,向文昌市人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两次开庭主持双方调解,承办律师据理力争,最终该案调解结案。历经8个月,韩某、林某终于拿到赔偿款,两人心情无比激动,诚恳再三感谢文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室以及援助律师对两人的法律帮助,感谢司法局法律援助室工作人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文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室将一如既往秉持为民服务理念,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倾听民声民意,解决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