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部审核批准,现将我省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322日至27

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安排前来领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可向所在考区市司法局电话预约在430日前领取。

二、领取地点

海口考区:海口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联系电话:0898-68722046 68714991(传真)

三亚考区:三亚市吉阳区迎春路5号市司法局大楼4406室;联系电话: 0898-88276791 88278150(传真)

三、领取需提供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受理单。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由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有关申请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通告。

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