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这一思想在党的领导、方向道路、根本立场、基本原则、时代使命、目标路径、工作格局、重点任务、涉外法治、队伍建设10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重要论断。

在目标路径方面,提出并系统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思想,擘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这方面的一系列原创性重要理论和重要论断体现在:一是系统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

二是系统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强调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了法治体系建设的整体架构。

三是明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明法治体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定性,指明了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

四是明确将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法治建设新格局,深刻论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制定修改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法治监督体系更加严密;强化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高质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