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印制《社区矫正法》法治宣传资料项目询价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对印制《社区矫正法》法治宣传资料采取询价方式选择一家印刷图书机构(公司)开展询价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公司)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治宣传资料内容及要求

(一)法治宣传资料的信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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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地点:用户指定。

(三)服务工期:用户通知印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服务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服务商其他要求

1、具备专业设计制作能力,自行设计制作,不得抄袭。提供以往和其他省市区县司法机关合作印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实物,以体现贵单位的设计制作水平,供我单位参考。

2、报价总额要包含以下费用:

1)、设计制作编辑校对费用

2)、印刷费、纸张费,包装费

3)、包邮到指定下属各单位的邮寄费

4)、开发票所产生的税费

注:所有的费用我厅只按照报价总额付款,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如因印制资料出现文字、图片、装订等问题,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与询价人自行承担,我厅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支付资料款。

二、项目总投资

本资料印制预算金额12万元。

三、报送时间、地点

1、时间:202004月23日17:3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

3、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65919076            

4、报价方式:提供纸质原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上述地址。

5、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报送报价一览表及公告文件中“服务商资质要求、资料内容要求和服务商其他要求”的内容材料(须加盖公章)。

                              海南省司法厅

2020年 4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