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省司法厅“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我厅于11月中旬开展了今年第二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月9日,按不低于全省鉴定机构总数5%比例,随机抽取了4家鉴定机构,随机选派4名工作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并制定了抽查活动方案。检查组于11月15日—16日分别对这4家鉴定机构进行了现场抽查。结合9月份开展的2017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执业检查结果,此次抽查的重点是存在问题较多的鉴定机构,主要检查鉴定机构2017年业务开展和鉴定质量、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等五方面情况,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看记录、查阅档案等方式,掌握了被查鉴定机构抽查事项的总体情况。

二、抽查情况评价

我厅随机抽查了海南省医学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立正和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等4家司法鉴定机构。

总体来看,今年1月份以来,这4家机构鉴定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被查机构都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有序,鉴定人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全年未接到1例投诉举报案件;二是被查机构和鉴定人均能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文书格式基本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格式规定,较好地落实了司法部要求的司法鉴定信息“八公开”制度;三是被查机构准确适用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司法鉴定工作,鉴定意见基本都被委托单位采信;四是被查机构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文书档案管理人员,文书档案基本上能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其中海南立正和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海南省医学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这两家鉴定机构,分别针对九月份全省执业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机构的台帐记录、鉴定文书和档案管理进行了健全完善,整改及时,落实到位,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工作。

在抽查中我们还发现,个别被查机构还存在一些不合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准入的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因不熟悉鉴定业务,鉴定文书格式还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如: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格式没有严格依照司法部新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来制作,落款和附件部分需修改完善。二是个别鉴定机构“八公开”上墙信息不够详尽,没有及时更新。如:海南省医学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人公示内容没有及时更新,收费项目没有逐项单列,而是将个别收费项目合成一个收费项目笼统收费和公示。

三、整改意见和要求

(一)鉴定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登记事项变更后,公示内容没有及时更新,直接反映出鉴定机构工作不够严谨细致、日常管理松软涣散等问题。鉴定机构应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照检查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本机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

(二)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要加强鉴定业务学习,依法规范本机构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要积极组织本机构鉴定人和管理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及开展内部业务学习,要全面掌握司法鉴定业务知识,树立司法鉴定人身份意识,及时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尽快适应司法鉴定工作。

(三)鉴定机构要对照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被查鉴定机构要按照整改意见和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海南省司法厅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