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颁证时间 

    20204月20日至4月30日。

    二、颁证流程

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分网上预约和现场领取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约

2019年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经司法部审核批准授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在4月13日至19日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申领人只能选择申请地市司法局进行预约,不能跨考区预约。网上预约成功后,申领人务必按预约时间前来领取证书。不能按预约时间领取的,应当事先向预约地市司法局提出更改时间申请,重新确定领取时间。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需与申请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领取时间。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证书集中颁发期间领取证书的申领人,可向申请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领取时间。

(二)现场领取 

申领人本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单前往申请地市司法局,现场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并签字确认。

三、颁证地点 

    海口市司法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78号美丽沙花园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68723943。

    三亚市司法局:三亚市迎春路5号(同心家园四期旁)市司法局办公楼4楼406室联系电话:0898-88276791。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由本人亲自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 

    (二)各领证服务大厅门口设置体温测试点,请申领人自觉配合体温测试。

    (三)申领人进入服务大厅必须佩戴口罩,服从管理。

    五、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的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有关申请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通告。 

 

 

                                    海南省司法厅

       2020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