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意识、安全意识,2021年8月30日下午,东方市司法局板桥司法所组织本辖区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交通安全警示集中教育活动。

    会上,板桥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符理首先要求与会人员依次汇报本人近期思想动态、生活生产情况,并告知矫正对象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做好防护措施。平时如遇困难可向司法所汇报,切勿一时冲动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避免造成重新犯罪被提请收监。



    符理以本辖区“8•3重大交通事故”为例,特别提醒矫正对象要规范驾驶。要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告。尤其是存在饮酒习惯的矫正对象,更要加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因此给家庭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一般出行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避免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要对家中未成年人严加管教,自觉配合我市交管部门近期开展的“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履行监护人职责。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会,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树立矫正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其敦亲睦邻谨遵国法,为本辖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