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亭县司法局什玲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损害赔偿纠纷。

2021523日上午,外来务工人员孙某和承建什玲镇什玲村委会新办公大楼工头黄某皓到什玲司法所申请调解孙某一方当事人情绪很激动,专职调解员林志广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后,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

什玲镇调委会副主任黄开清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请双方当事人简要讲述事情起因和经过。


经了解,2021518日下午,王某华在什玲镇什玲  村委会新办公大楼工地意外摔伤导致死亡。死者王某华是什玲镇什玲村委会新办公大楼工地泥水工孙某的养父,2021518日下午,王某华有事前什玲村委会新办公楼工地找孙某,王某华从通往楼顶天窗的梯子上不慎摔落,由于此时整个工地无人在场,无人发现,导致死亡。

为妥善化解纠纷,调委会有针对性制定详细调解方案并组织调解。由于死者王某华不是该工程项目的工人,工程项目承包者黄某皓不同意进行赔偿,对此,黄开清副主任从情、理、法的层面多次单独与黄某皓面对面进行耐心沟通,引导黄某皓应积极正确面对,指出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失去丈夫和父亲孙某家庭的重大打击,希望黄某皓承担起赔偿责任。在调解员的多次背靠背说服后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最终黄某皓同意赔偿死者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81万元整,并现场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


此次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场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事后,什玲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