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5日,残疾人符某某笑容满面走进文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谢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帮助其成功调解家庭纠纷,保住了差点流失的亲情。其儿子也直夸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思想工作到位,调解公道正派,报酬分文未取,不愧是优秀的法律援助工作者。

202189日,符某某到文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咨询有关赡养方面的法律问题。由“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娄恒文接待。经了解,符某某现年74岁,农村户口,原在文昌市某公司工作,壮年时因违法用爆炸物炸鱼发生意外,导致左手小臂被炸断,并被追究法律责任。现每月领取退休金约1000元,除去房屋租金300元,只有700元生活费,身体虚弱且长期多病,经济非常困难。其与前妻育有两子,两个儿子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符某某前几日因病在文昌市侨兴医院住院治疗,现准备办理出院手续,但没有能力结清医疗费用。与儿子协商未果,认为两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据此,娄律师认为父子对簿公堂虽然能暂时解决纷争,但有可能会进一步加深家庭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而且从老人的话语中感觉到其对两个儿子存在浓厚的亲情。因此,决定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先帮符某某父子先期调解,如不成功再走其它程序。因符某某两个儿子均未居住在文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其次儿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劝导下,次儿表示其同意支付一半的医疗费。在随后与符某某大儿子电话沟通时,大儿子情绪激动,认为当初父亲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现其平时的所做所为也不值得尽孝。工作人员对其宣传《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指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除了日常生活的照顾外,子女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即使符某某早年有过错,要求儿子支付医疗费也是正当合法的。子女应当多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想法,使老人安度晚年,才是子女的正确做法。最终符某某两个儿子都同意为其支付这次的医疗费用。工作人员同时劝导老人平时也要多多关心儿子和孙子,弥补自己以前的不足。符某某连连点头称是,对自己过去的的行为表示悔恨,得知儿子同意为其支付医疗费,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当天晚上,两个儿子相约到文昌侨兴医院看望了父亲,并于次日为其支付医疗费,办理了出院手续。至此,父子双方互谅互让化解积怨,一桩因赡养费引发的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于是,出现了符某某前来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