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7日,文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室在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建筑运输劳务合同纠纷过程中,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共识。

20213月份,工头吕宗某联系林某丰用泵车为其运输混凝土,用于私人建房。同年41日房屋建筑完工,经双方结算,吕宗某应付泵车费15300元。由于资金出现暂时困难,于是吕宗某写了一张欠条约定720日付清,并表示如到期未能支付欠款则以琼E677XX汽车做抵押,直至付清。约定付款时间到期后林某丰多次向吕宗某催要泵车费,但吕宗某以种种理由推辞至今未付。727日,林某丰来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向工作人员就“欠条是否有效”、“欠条中内容是否写齐全”、“可以直接扣押车辆吗”等一系列问题作详细了解,并请求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给吕宗某进行调解。文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室工作人员联系吕宗某后,一方面讲明法律关于拖欠费用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谈及双方应该互谅互让,合作共赢。经过工作人员于法于理的详细、全面解释,吕宗某就其拖欠泵车费的行为向林某丰道歉,并表示立即支付5300元,余款10000元于一个月内付清,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调解就是这道防线上的修复剂。调解的目的不仅仅是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通过调解把纠纷的损害降到最低,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让受损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让双方当事人信心满满面对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