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农民工冯某某到保亭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1+1”志愿者刘敏律师送上“春暖人间 无私奉献”的锦旗。

201882日,律援助处接待冯某某等12名农民工的法律咨询,称“某文化景区边坡工程项拖欠他们39人的工钱至今不支付”。县法律援助处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后,引导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并安排“1+1”志愿者刘敏律师承办。考虑到他们都是外地的,来回不便,刘律师当日为到场12名农民工办理委托手续和立案材料,并到法院立案时,才得知保亭县劳动监察大队已受理该案,不能重复立案。为此,刘律师立即与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参与该案的调查取证、协商及农民工工资追索工作。

828日,劳动监察大队约谈该项目部负责人芦某,刘敏律师代表农民工与芦某进行协商,在商谈中芦某认可了拖欠39名农民工工资55万元的事实。830再次协商,芦某当日支付了20万元工资(18万元转至冯某某与劳动监察大队某工作人员的联名账户上;2万元直接支付给了冯某某),并承诺剩余35万元工资在三日内支付至联名账户上。可三天后,卢某失联。刘律师与劳动监察大队多次到该项目单位协商、沟通,无果,最后建议劳动监察大队把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捕卢某。

2019128日,卢某被刑拘。21日,卢某终于拿出35万元。冯某某拿着凑齐的55万元,分别打到39名农民工卡里,为表示感谢冯某某代表39名农民工给刘律师送来了锦旗,历经半年的讨薪,终于画上完满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