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立法权的市县立法质效明显提升,市县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层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保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

    《实施意见》从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提高市县立法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司法领域改革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加强市县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化基层司法审判改革、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培养选拔法治人才等27项重要举措,进一步理顺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举措,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加强法治人才队伍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为确保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有序推进,《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和推进。健全完善人员保障、经费支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基层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以及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海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抓好基层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