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解读


一、《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确法律援助的概念,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规范法律援助的程序,取消经济困难证明,对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实行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强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先后出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发生劳动争议等3类涉及民生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连续4年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2021年列入省政府班子成员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为我省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民生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质量与补贴标准挂钩、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全省统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一案一评等创新举措,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规定》从2009年施行以来,全省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79个,为106万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27万件,为23.75万人次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累计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4.51亿元。其中,2021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1034件,是2009年的3倍。


二、《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由原规定的14项调整为16项(法律援助法规定为9项),将主张因农作物受到损坏产生的民事权益、公民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受害方要求离婚、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者赔偿、主张因发生劳动争议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新增到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二是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在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基础上,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指派”进一步明确为“应当通知指派”;三是新增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赔偿等特定事项以及残疾人、社会救助对象等特定群体给予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或者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优待,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打的起官司,享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将我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调整为“本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原则,实行全省各市县执行统一标准,避免因市县之间标准差异给群众带来不便。


《规定》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修订后的《规定》从解决、疏通影响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难点”“堵点”入手,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和实时查询代替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一次性告知、代为填写等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规定》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一是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只需如实说明经济状况、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即可,无需提交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说明;二是缩短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时限。将作出法律援助决定时间由法律援助法规定的七日缩短为五日。对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或者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法律援助申请决定的时限进一步缩短为二日。同时,对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及时”归档和发放案件补贴明确具体期限为三十日内,提高服务效率;三是细化法律援助案件管辖。在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法律援助的受理规则、重大复杂案件的办理机构以及案件受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等,为申请人提供明确指引。四是明确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减收和免收相关费用,降低困难群众维权成本。

此外,《规定》对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经济困难认定办法、案件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等进行了授权性规定,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新机制,释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活力,为我省法律援助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规定》在实施中有哪些工作部署?

省司法厅将对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规定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加快配套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如已经完成《海南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海南省律师跨行政区域提供法律援助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正在着手修改《海南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已经对办理法律援助流程、格式文书、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修改完善。

《规定》实施后,为提供更加专业化服务,省司法厅先后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和涉军法律援助律师团,确保为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服务。近日,省司法厅出台《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九项措施》,与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海口军事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海南省“一站式”军地协同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的通知》,推动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