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启用

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郑学海

(2019年4月12日)

 

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新老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一周年到来之际,我们在这里举行海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启用仪式新闻发布会,并专门就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向大家做个汇报。这充分体现了省司法厅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再次表明我们对抓好这项利国利民、牵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的牛鼻子工程的信心和决心。在此,我代表省司法厅对今天到会的媒体、新闻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我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新老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我们举行了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海南研究中心揭牌启用仪式。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稍后,我的同事还要接受大家的提问,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构想。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工作改革方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今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他进一步指出,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就在今年的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对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87字的要求。会议指出,要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特别是“两快、两全”和“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十二字”目标要求,更为我们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认为,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服务全覆盖、供给高品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跨越“有没有”发展阶段,全力迈向“好不好”新发展时期,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责无旁贷。要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以下方面的作用:一是更大力度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是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特别是推动包括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内的全社会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和参与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事务的能力,促进全社会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三是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扩大和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任何人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中国法网通过智能解答、专家服务得到便捷、满意的法律帮助。四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防止矛盾激化,化解重大凤险,引领、维护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关系。五是提升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和法律服务水平。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的同时,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学习不断加强能力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验、倒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二、我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历了一个从实践探索到理念升华、从基层创新到顶层推动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司法厅重新组建以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高位推进,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省司法厅加强顶层设计,2014年6月28日,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提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任务。2017年9月18日,印发《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项目建设各项工作。2017年10月22日,印发《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总体思路。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思路是: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要求,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加快推进我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升级改造现有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统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供需对接、共建共享,着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获得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我省还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对组织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可以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顶层设计工作抓得早、抓得细、抓得全面。特别是新的省司法厅组建以来,厅党委进一步加大了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

二是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今天,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中心设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公证等司法行政业务办理窗口,进驻“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海南法律服务网服务平台,配备智能机器人、法治宣传LED屏幕、触摸式电脑等便民设备,广大群众到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就可以体验到“窗口化”、“一站式”、“便捷化”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全省27个市(县、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23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226个村(居)委会聘请法律顾问,全省真正形成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集中为社会群众提供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办理公证、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查询等法律服务,达到“只进一次门”、“ 最多跑一次”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成上线。2018年2月9日,“12348海南法网”上线运行提供服务,组建了由46名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人员组成的驻场团队,开通了“海南掌上12348”公众微信号、APP客户端和智能机器人“椰岛小司”,并与“12348中国法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形成“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社会群众提供多样化、智能化、便民化的法律服务。“12348海南法网”从策划到正式上线仅用不到1个月的时间,就建成了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在内的“12348海南法网”平台,实现了“多点介入、多点解答、多点推送、一体完成”的目标,服务功能包含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信用信息公开等,已成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据统计,海南法律服务网上线以来,访问量34010人次,解答法律问题601个,“海南掌上12348”和“椰岛小司”智能机器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576个。

四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省级统筹。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整合海口市“12348”热线,实现全省热线平台的统一维护、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设立热线坐席9部,形成互联互通、共同服务的热线运行工作格局。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了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坐席,并通过“人工+留言”的方式,全天候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很好地满足了群众全天候全时段的法律咨询需求。我厅还将积极推动与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数据整合,打造具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为群众法律事务的“百事通”和“身边的法律顾问”。

三、以“两快、两全”和“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为目标,加快构建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从总体上看,由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个总目标”和“四大要求”,加快构建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个总目标: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显著提升。知晓率就是要让老百姓知道国家有公共法律服务的政策,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首选率就是遇到矛盾纠纷时,老百姓首先选择法律途径,而非找人找关系,甚至通过暴力方式解决;满意率就是让老百姓在接受公共法律服务后,对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信任,从而达到遇事想得起、用得到、信得过、评价好的效果。

四大要求:一是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改革创新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全面建立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二是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快、两全”,其中“加快整合”和“加快建成”就是要加快速度、提高效率,抢抓工期,消除盲区,补齐短板;“全业务”、“全时空”就是要求不断增加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服务覆盖面和质量。三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充分整合法律服务业务职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强化风险防范预警。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通过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制度,认真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积极协调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加强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力度,努力为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朋友们: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和具体实践。我们深知,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客观存在,需要我们做好的事情还很多,我们的工作中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欢迎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批评,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