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 http://justice.hainan.gov.cn
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通 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号),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10月11、12日举行。现就本省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地点
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56号海南省律师公证员协会会馆(海南大学东大门左侧)。(电话:66283069、66283070)
二、报名时间
2003年7月5日至25日。
三、报名方式
须由本人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也可通过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 下载打印,并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报名人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时应提交公告中规定的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备。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户籍不在海南但出具可靠证明在海南工作、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报名人员可在海南报名。出差、探亲等其它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为了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报名现场防疫规定。
五、考务费收取
经省物价部门核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海南考区考务费为每人200元。
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考试时间、内容、科目和方式等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 或拨打 9696886 热线电话查询。
为方便报名人员的复习需要,报名点备有考试大纲和2003年版国家司法考试辅导专用书以供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