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司 法 厅 http://justice.hainan.gov.cn
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一、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所需材料:
1、司法鉴定人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该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2、司法鉴定人现拟执业机构向我处提交鉴定人转所申请;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二、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登记事项所需材料:
(一)现执业机构名称变更
由鉴定人所在鉴定机构办理机构名称变更时提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中鉴定人执业机构名称的变更,并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到我处统一办理。
(二)技术职称变更
1、变更申请;
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三)执业类别变更(增项)
1、变更申请;
2、与所要求增加的执业类别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及鉴定人本人的注销申请;
2、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出具的拟注销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注意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原件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4、上述登记事项变更均由鉴定人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到我处办理。
办理部门:海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联系人:林 琳
联系电话:6591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