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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村普法形成长效机制

张苏军进行专题调研

 

3月11日、12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深入到海南省海口、儋州等地专题调研“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情况,指出海南以“法律进乡村”工程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突破口,推动“法律六进”活动,进而推动海南法治化进程,符合海南实际,适应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第一次将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农村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是我国法治工作的薄弱环节,成败与否将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化进程。海南在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过程中,党政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资源整合,使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资源要素在一段时间内相对集中于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很好的效果,覆盖面达到全省,对全国开展农村普法工作有指导作用。张苏军调研后提出希望,海南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的经验做法应更好地为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要巩固“法律进乡村”的成果,不断更新,不断强化“五个一”长效机制。在给全省124万农户每户赠送一本《农村常用法律手册》的基础上,及时更新手册的内容,使更新机制和使用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手册的作用。要保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这三条渠道的畅通、便捷、实用,为老百姓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很好的平台。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以案示法、案例教学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省司法厅厅长施文在陪同调研时介绍说,选择农村作为海南法制宣传教育突破口,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关键在于唤醒群众,让他们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只有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才具备前提和基础;二是法律也属于民生问题,是精神层面的民生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法律进乡村”工程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二是十项措施符合群众需要,有较强的针对性;三是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大普法格局;四是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形成了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