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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月18日,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海南省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琼法宣办[2008]6号),全面部署我省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我省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是: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和全国普法办2008年法宣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务实创新,稳步推进,力求突破”的工作思路,以实施“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工程和巩固“法律进乡村”工程成果为主线,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年活动。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拟定今年第三季度,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全省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要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灭普法死角。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企业工程,巩固“法律进乡村”成果

4、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按照《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琼法宣〔2008〕1号)的要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各市县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法律进学校”工程的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工程扎实有效地开展。以“法律进学校”为契机,建立健全校园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制定出台《海南省“法律进企业”工程实施方案》,从7月起在全省集中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法宣部门协调指导、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企业贯彻落实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格局。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拓宽渠道。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大《劳动合同法》等与企业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企业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6、进一步巩固“法律进乡村”成果,不断完善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农村普法是一项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任重而道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律进乡村”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不断完善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建设,将农村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进程。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通知》(琼法宣办〔2008〕5号)要求,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活动

7、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贯彻落实《海南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重点突出行政执法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增加领导干部学法途径,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利用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8、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按照海南省法宣办《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通知》的部署,以街道为主导,以居民委员会为基础,以企事业单位为依托,针对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老年人、下岗职工的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为和谐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9、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对银行、铁路、航空、客运、商店、电信、医院等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免费发放法律信息卡片和每年确定一个法律知识宣传主题等形式,积极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四、创新载体,丰富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10、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广泛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1、切实加强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进行沟通联系,丰富节目内容,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法制栏目,制作法制公益广告、法制短剧、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传播优势。

12、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精心策划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扩大“12·4”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海南建省办特区2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税法宣传月”、“三八”维权周和“3·15”、“6·26”等纪念日为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普治并举,积极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13、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开展。

14、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15、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结合平安海南建设、和谐海南建设,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六、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16、强化法宣工作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总结和借鉴“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成功经验,巩固和完善由多部门联动普法的“大法宣”格局,并形成制度化。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主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法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人才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和普法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对法宣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法宣工作者的培训,切实提高法宣工作水平。在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建立健全学校、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

18、加强资料信息工作。增强积累资料和信息反馈工作意识,及时收集和上报各阶段、各时期开展法宣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数据。提高法宣文秘工作质量,增强《普法动态》对法宣工作的指导作用。

19、加强普法调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调研和举办调研征文活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理论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