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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述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市县、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务实创新、力求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法律进乡村”为切入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了《海南省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中提出的各项任务。“法律六进”、法宣工作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法律进乡村”工程实现了我省法宣工作新的突破,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和司法部、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省法宣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领导重视,联动普法形成合力
(一)关注支持促普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十分重视普法工作,在今年主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会议时强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以人为本、提高“人”的法律素质、依法维护“人”的合法权益的理念。省领导罗保铭、钟文、于迅、周文彰、肖若海等对开展法宣工作先后多次做了重要批示。省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施文把普法工作当做全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倾力谋划、精心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都高度重视和关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带头学法做表率。7月下旬,省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物权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省政协主席钟文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学习会。学习会由省委副书记于迅主持,邀请物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做了专题报告。卫留成在学习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努力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海口、三亚、五指山、临高、保亭等市县“四套班子”成员集体参加法制讲座,自觉接受法制理念教育。
(三)深入调研定措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宣领导小组组长肖若海先后到五指山、儋州、昌江、白沙等市县开展专题调研,强调要通过“法律六进”,使我们的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生产环境、投资环境和旅游环境。省法宣办主任施文、副主任孙书南、林琳分别到各市县,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普法调研,提出了法宣工作要遵循“以务实求实效、以创新求发展、以整合求效益”的三项原则,和“要在真抓实干,创新形式,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等系列要求。
(四)整合资源抓落实。按照省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各市县充分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纪委、公、检、法、司、综治、国土、工商、教育、信访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动,其他单位积极参与的“大普法”格局。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公安厅等12个省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海洋、林业、信访等3个职能单位,以及海南大学、省政法职业学院等大专院校与全省18个市县结对开展法律咨询63场、法制讲座64场。
二、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普法工作
突出农村普法,重点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的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一)2477名法律工作者与农民零距离普法。全省组成了166个法宣巡回工作组,通过法律手册到户、法律顾问到村、公检法司多职能部门联动解决实际涉法问题等行之有效的举措,共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776宗;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0458宗,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9宗85人;现场示范调解516场;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5154件;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59件。
(二)1245540家农户获赠普法手册。“给每家农户赠发一本普法手册,使农民手中有法”是省法宣办、司法厅在“法律进乡村”工程中的一项承诺,也是构建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共投入300多万资金,组织编写了《农村常用法律手册》,分期、分批地发放到全省2531个行政村的每家农户。
(三)3085场法律讲座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法治理念。工程期间,共有63万多人(次),通过法制讲座受到教育。海南省律协组织30名律师,分别深入各乡镇义务讲座《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南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3501场法律咨询帮助农民释难。为增强法律咨询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省法宣办改变传统的宣传方式,以咨询为抓手,部署省直和市县各职能部门共同联动,在实效上作文章,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各种涉法问题,参加咨询群众达23万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五)516场庭审现场向农民以案示法。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全省法院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的十项措施》要求,各基层法院通过搜集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影响大、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乡村集市、农场、田间地头开庭,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说明,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的方式,以案讲法,让人民群众在庭审旁听中受教育、学法律,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六)2933场法制文艺让农民寓教于乐。文艺搭台,普法唱戏,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工程期间,各市县创作了一批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作品,采取琼剧、调声、木偶戏、山歌剧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艺术表演形式,深入乡村巡回演出,以及播放法制专题影片等,寓法制教育于文化娱乐之中,深受农民群众的喜爱和欢迎。
(七)2531个村委会聘请法律顾问。给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是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探索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的一种尝试。全省已有2531个行政村和76个国营农场聘请了法律顾问,农村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使农民能够便捷地找到法律明白人,遇到法律问题有了主心骨。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海口市农村法律顾问管理暂行规定》,强化了对农村法律顾问的管理,为探索有效地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提供了经验。
(八)19080条普法标语引导农民拨打“12348” 。至今,“有纠纷找司法,有疑难请拨12348”标语已遍布全省乡村。通过广泛宣传,使“12348”法律服务热线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程中,律师在线接听并提供服务达25000多人次,为农民群众解决涉法疑难疏通了渠道。
三、拓宽平台,实现普法工作新的突破
(一)首次到人民大会堂介绍普法经验。12月4日,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宣领导小组组长肖若海作为唯一被邀请出席座谈会的省份代表,在会上介绍了我省“法律进乡村”工程的经验作法,顾秀莲副委员长和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认为我省的经验值得全国推广。
(二)高端媒体高度关注强势报道。年初,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李景芳一行5人抵琼,省法宣办积极协助央视报道组先后到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保亭、陵水等地实地采访“法律进乡村”工程,相关报道于1月17日晚央视《新闻联播》播出。继央视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深度报道之后,今年6月,新华社内参以《海南“法律进乡村”有效化解农村突出矛盾》为题,长篇报道了我省“法律进乡村”工程情况。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效果空前。“这样的讲座真是精彩,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法治教育的洗礼,象这么好的讲座以后要多组织一些”。这是来自三亚、文昌、五指山、临高等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在聆听完讲座发出的心声。由省法宣办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在全省市县各级领导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震憾。讲座由省普法讲师团成员主讲,他们针对以往有些法制讲座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效果不好的特点,注重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生动的案例、独到的语言,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为“法律进乡村”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先导和推动作用。
(四)率先全国给全省所有大专院校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年初,省法宣办、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选配全省大专院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意见》,根据文件要求,从全省1400多名法学会会员中精心筛选了17名法律专业人士分别担任全省17所大专院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并在海南大学举行聘任仪式,给兼职法制副校长颁发聘书,为在全省大专院校中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人才资源和组织保障。
(五)建立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率先全国实现每家农户拥有一本普法手册、村村拥有一名法律顾问、村村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村村建立一个调解委员会,以及一条家喻户晓的“12348”法律热线,这“五个一”的形成是农村普法的根本性突破,正在为海南新农村的法治建设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完善制度,促进普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为了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法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我省今年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
(一)制定出台《海南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4月,由省法宣办、司法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联合发文,提出进一步加强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了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管理、考试考核、保障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二)制定出台《海南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4月,由省法宣办、司法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人大法工委、团省委联合发文,文件明确提出了我省在“五五”普法规划中,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内容、主要措施、组织保障和工作安排,对不断推进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制定出台《海南省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5月,由省法宣办、司法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开展学法、用法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制定出台《海南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规定》。6月,由省法宣办、司法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工作,加大校园普法工作力度。
五、协调指导,广泛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法律进机关。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方式,集中学习宣传《宪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树立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省统计局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对全省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学法、用法教育,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万宁市、临高县分别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以《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公务员法律考试,以检验干部学法用法的成果。
(二)法律进社区。为做好社会普法工作,省法宣办印发了《关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提出了活动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并针对社区各种群体的特点,认真制定社区居民学法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南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社区法制宣传栏、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开办社区法制课堂,在社区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及无赌博、无犯罪、无吸毒、无械斗“四无社区”活动。
(三)法律进企业(单位)。根据琼法宣办〔2007〕12号文件精神,省国资委、省人劳厅和各市县法宣办等部门积极组织、指导企业以企业经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中国电信海南公司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法律知识电视竞赛等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教育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进学校。按照省法宣办、司法厅、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今年10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现身说法、模拟法庭、法律讲座、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儋州市在全市教师中组织开展了以“法与师德”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组织获奖者到全市各乡镇中心小学进行巡回演讲宣传。
(五)开展“6·26”禁毒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根据省法宣办、司法厅下发的《关于“6·26”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和各监狱、劳教单位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开展了“万人千车走百镇”、海上禁毒、禁毒宣传进乡村校园、涉毒犯现身说法、巡回播放警示教育影片《黑白记忆》等系列活动。全省共设立宣传咨询点200多个,出动宣传车6000多辆次,悬挂横幅9000余条,张贴标语2万多份,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受教育群众达100多万人次。《中国普法网》登载了我省“6·26”系列活动的经验作法。
(六)开展 “12·4”专题活动。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司法厅专门下发了活动通知,整合省直18个职能部门与18个市县结队,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改变了以往法宣部门独立开展宣传的局面,增强了普法工作的活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中国普法网》登载了《海南省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的专题报道。
六、普治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在全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挂牌成立“海南省农民工维权委员会”,开通法律维权热线电话,通过法律程序,帮助广大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接待农民工咨询500多人次,咨询案件涉及人数达2000多人,共受理各类农民工案件29宗,为47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9万多元。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公、检、法、司等各执法部门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察制,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建立警务联合督察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警务督察,共同加强民警的执法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4月下旬,全省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周,省科技厅、工商局等部门以此活动为契机,对全省药品、农药、化肥销售市场的专利产品进行检查,针对侵犯、假冒商标的行为展开联合执法,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继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我省深入开展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以“民主法治村”为载体,依托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继续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学法守法光荣户”和无赌博、无犯罪、无吸毒、无械斗“四无村”试点工作。推荐7个行政村为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随着“法律进乡村”工程的顺利实施,越来越多的农民学会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做好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各市县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不仅完善了市、县(区)、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五级”调解组织网络,还在“法律进乡村”工程中建立了法律顾问网络和法律援助网络,使群众的涉法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七、营造氛围,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全省在抓好法宣工作务实推进,讲求实效的同时,借助媒体资源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扩展普法工作宣传面。以《普法动态》为载体编写普法动态89期,及时反馈和交流我省普法工作的经验作法。同时将普法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海南日报》、新华社、新华网、中国普法网、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加大了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全年累计宣传报道1300多篇,电视宣传报道累计6个多小时。
(二)作客《公仆在线》诠释普法教育。3月30日,省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施文应邀作客海南电视台《公仆在线》栏目,通过现场提问、现场连线等互动形式为全省观众解答了“法律进乡村”工程等有关普法工作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参与,增强了法宣工作的社会效应。
(三)参加全国性(8省、区、市)法治文艺汇演。10月下旬,省法宣办副主任、司法厅副厅长孙书南带队参加了由全国普法办、中宣部、司法部在昆明举办的泛珠三角八省市区法治文艺汇演,我省编排的歌舞说唱《法律阳光照乡村》节目,以鲜明的主题、生动的形式和精彩的表演,受到了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和各省同行以及在场观众的一致好评。通过演出,扩大了对“法律进乡村”工程内容和效果的宣传,再现了我省法宣工作的成果。《法制日报》10月27日在头版显要位置作了报道。
(四)法制宣传报道作品在全国获奖。在今年举办的2005年—2006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和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活动中,由省法宣办、司法厅推荐《海南日报》报道的《一桩小案审了19年无结果》获“系列报道一等奖”,《举案说法》获“专栏类二等奖”;海口广播电视台报道的《抓贼遭枪击 默默无闻已九载》获“电视新闻三等奖”。
2007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制度规定和检查落实力度不够。2007年法宣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和工作意见,在法宣工作制度化建设方面进展较大,但由于检查指导力度不够,有些还停留在发文件、下通知的工作层面,致使有的工作开展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活动不深入,甚至还有死角和盲区;二是部分基层干部对法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相当部分乡镇、村委会的领导干部只重视当地的经济发展,而对费时、费力且又见效慢的法宣工作则持被动或回避的态度,没有真正将普法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出现了“上层热下层冷”的现象;三是基层法宣工作队伍的整体力量相对薄弱。目前从事基层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力非常有限。有不少市、县司法局没有真正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人员,不少乡镇司法所只配有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大量的法制宣传工作,再加上专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法律知识十分有限,难以胜任当前繁重的法宣工作任务;四是对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信息反馈的意识不强,水平不高。各市县普遍存在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作法、积累资料和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缺乏敏感性,少报或者不报的现象较为严重。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没有及时总结反馈,使工作缺乏完整性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五是保障措施不健全。多数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司法所办公条件落后,尚未形成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这也是部分地区法宣工作相对滞后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