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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有新举措
琼海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具有琼海特色的思路和方法,扎实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宗,增长44%,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寻求法律救济难的问题,进一步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琼海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把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工作者身上,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逐级向上负责。
二是健全奖惩机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和年检注册中,实行一票否决。凡完成任务者,及时发放各项办案补贴、津贴,具有评先评优资格,给予年检注册;凡没有完成任务者,扣发相应的办案补贴、津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予注册;凡超额完成任务者,评为先进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为契机,通过组织法律援助队伍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以及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等,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巩固完善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吸收203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了市有法律援助中心、机关和镇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员会有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三级网络体系,法律援助渠道进一步畅通,援助效率明显提高。
五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案件、统一指派人员办理、统一监督检查援助质量,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是积极开展特色法律援助。注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社区、工厂、农场,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七是进行案件回访。对承办案件进行认真的归纳分类,确定回访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通过回访,密切了办案人员和受援人员的关系,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和办案作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