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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若海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按: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于12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座谈会并做重要讲话,中央综治委、中央政法委等16个部门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海南是唯一被邀请介绍普法经验的省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肖若海在座谈会上发言,全面介绍了海南"法律进乡村"工程的经验作法,得到了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本期全文刊登了肖若海同志在座谈会上的讲话,望各地方、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积极探索,全力推进我省"法律六进"工作。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 肖若海

2007年12月4日

海南省是一个农业省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5%。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海南的基础工作来抓。"五五"普法伊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法宣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中之重,及时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一年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司法部长吴爱英同志都充分肯定了海南省"法律进乡村"工程。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国普法网、新华网、人民网以及海南日报等媒体先后对我省"法律进乡村"工程进行了集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启动农村普法工作

我省各级党政领导切实把"法律进乡村"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惠及全省农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全省"法律进乡村"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法宣办成立了3个督导组分片负责,省法宣办、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领督导组深入全省十八个市县,到偏远山区的黎村苗寨督查调研,认真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确保了"法律进乡村"工程的顺利实施。全省各市县、各单位根据实际进行周密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把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资金上加大投入。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全面启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分批实施,稳步推进农村普法工作

"法律进乡村"工程涉及到全省2531个行政村及农垦系统17万职工,近600万农村群众,点多、线长、面广。为了使农村普法工作在全省稳步推进,我们着力突出重点,分批实施,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突出重点对象。第一期工程重点选择经济、政治基础相对薄弱,某些问题相对突出的407个行政村进行。第二期重点选择有一定基础,基层建设相对较好,个别问题仍然突出的900个行政村进行。第三期重点选择基础较好,各项建设较为完善,已成为或即将成为"民主法治村"的1224个行政村进行。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使农民群众通过普法教育,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是突出试点单位。既坚持全面推进,又注重抓好海口、儋州、农垦等试点地区,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是突出重点人群。既突出村干部、村民代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又覆盖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众。使他们能自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违法犯罪。

三、强化措施,创新载体,切实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省"法律进乡村"工程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适应农民特点和农民需求的原则,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针对近年来由于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趋增多,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实际。二是针对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接受能力不强和农村普法教材严重不足,农民很少了解法律的实际,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的同志带着使命感,带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经过一个多月与农民面对面的深入调研后,下大力气投入300多万元编印了《农村常用法律手册》,并承诺将赠发至全省每户农民手中,做到了农村法治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为此,我们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采取了法制宣传队伍到乡村、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人民调解落实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制建设到乡村、解决实际问题在乡村等十项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使广大农民群众不仅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重大矛盾纠纷,而且还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使农民群众增强了民主监督意识,提高了自治能力,完善了农村基层管理工作机制。

四、整合资源,共同联动,形成农村普法的工作合力

开展农村普法工作,需要整合社会资源,需要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实施,形成工作合力。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此有着明确的认识,充分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政府组织实施,公、检、法、司、综治、纪委、国土、工商、教育、信访等相关部门共同联动,其他单位积极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全省由2477人组成的166个法制宣传巡回工作组深入农村调解纠纷8573次,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5154宗;全省基层法院共组织了516场庭审以案示法,让广大农民在旁听中受到了教育、学到了法律;针对当前林地确权、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农村法律问题,全省举办了3085场法制讲座、3501场法律咨询,参加的群众分别达63.4万人次、23万人次;各单位、学校和文艺团体以农民喜闻乐见的琼剧、调声、山歌剧等表演形式,组织演出了665场法制宣传文艺节目,播放法制教育电影(专题片)2268场次,将《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100问》光盘2771套,发至全省行政村循环播放;向10多万户农场职工赠送一本《法律知识简明读本》,各职能单位发放相关部门法制宣传资料82万多份(册),全省600万农民每家每户都有了一本《农村常用法律手册》。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了"五个一":一是给全省124万家农户每户赠送一本《农村常用法律手册》,二是为全省2531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村村有一个法律顾问,三是给每个行政村选配一个法律援助联络员,四是在每个行政村建立起一个富有活力、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是建立"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农民群众解决涉法问题。通过实施"五个一",使农村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果得到了巩固。

"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一年来,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农村各类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闹事事件明显下降,促进了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些工作还存在不深入、不平衡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我省"法律六进"工作,全面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促进海南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