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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举办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需要,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紧紧抓住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契机,于2007年11月7日至9日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主任、业务骨干、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等50多人参加。
本次培训围绕基本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这一目标,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能力建设为重点,侧重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强化,内容包括案件指派、办案质量管理、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报表统计、档案管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等,采取主讲人授课、讲学互动、分组讨论、专题发言等形式,使参训人员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为各市县下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培训准备了师资力量,为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
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孙书南在结业典礼上对培训班的成功举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本次培训做到了"三结合、三增强":坚持培训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增强了学习培训的实效性;坚持培训与能力建设相结合,增强了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坚持培训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强了学习培训的主动性。
孙副厅长还就当前和明年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尽快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者和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二是要深入贯彻今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谋划明年工作。要以提高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为中心,一手抓经费保障,一手抓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孙副厅长最后强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抓住"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使法律援助工作成为党委政府的"减压器"、困难群众的"调节器"、社会稳定和谐的"稳压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