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http://justice.hainan.gov.cn

数年诉讼未解决 一朝调解归和睦

临高县调楼居委会的王修良和王锦灵两家隔墙而居,祖辈世交。2003年3月,两家人因拆盖新房是否合建一道墙产生争议。经调楼镇政府协调,双方同意合筑一面纵墙,各享有同等权益。不久,王锦灵心生悔意并向临高县新盈法庭递交民事诉状,要求王修良退出一些地皮让他单独筑一面墙。这一举动使双方走上了长达近四年的诉讼之路:在王锦灵的起诉因不符合法院民事诉讼管辖范围被裁定驳回后,他们先后经历了镇政府的行政确认、县法院的行政诉讼、镇政府的再次行政确认、县政府的行政复议,然后到海南中院的行政诉讼,最后到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但事情还是回到了始点,合用墙的土地使用权属还是没有一个最终说法。就这样,为了区区一面墙,当事人辗转于镇、县和省之间,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拆房改建的事也被拖了四年多,双方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两家关系也一直陷于僵持状态。

2007年6月22日,调楼人民调解中心成立后,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这两邻居的矛盾纠纷很快进入调解员的视线,调解中心决定将这一旷日持久的纠纷作为调解工作的突破口。司法所长林庆雄和国土所长代僖侃多次找到矛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因多年的诉讼彼此有很深的成见和怨恨,互不相让,不愿意接受调解,甚至不愿意和对方坐在一起。调解工作陷入了困境,但林庆雄和代僖侃并不气馁,仍然不厌其烦地多次私下找当事人沟通、耐心开导:大家是邻居,世代居住在一起,要以和为贵。邻里之间发生纠纷,选择打官司并不是好办法,两家人对簿公堂,就算官司打赢,也会给邻里关系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到下一代。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相遇时都是怒目而向,那日子还有什么幸福快乐可言?而且诉讼不仅需要较高的成本,更要耗费大量的心力、物力和时间。你们这一官司打了近四年,乡、县、省跑了个遍,问题还是没解决,就是最好的证明。其实,邻里之间的纠纷还是内部调解好,双方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友好解决,既省时又省力,还不伤感情。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说,慢慢地在当事人心中产生了共鸣,最后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2007年8月3日,王修良和王锦灵先后走进了调楼人民调解中心,坐到了调解桌的两旁。在主持人林庆雄和代僖侃调解下,双方最后同意共同建筑一面纵墙,各享有同等权益,并在建筑经费及方式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历时四年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一个多月后,双方搁置几年的新房盖了起来,两家人恢复了以前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