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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学习物权法
7月20日下午,海南省省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省政协主席钟文,省委副书记于迅,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文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琦,省委常委、秘书长许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吴昌元、秦醒民、王琼瑛、王法仁、陈孙文,副省长姜斯宪、林方略、陈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省政协副主任洪寿祥、吴葵光、符气浩、张海国出席学习会。
学习会由于迅主持。物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做了专题报告。他重点介绍了物权法历时14年的形成过程以及起草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报告从物权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及其对国有财产、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等角度,解读了物权法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体现,从公共利益的内涵、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物权法不仅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
卫留成在学习会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努力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物权法,深入研究物权法规定中更深刻的东西,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享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特别立法权,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国家的大法,对一些具体问题通过立法先行先试,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流转问题可以进行探索。卫留成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学习法律,光凭经验工作不行,经验主义也会捅漏子,甚至违反党纪国法。
海南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和武警海南省总队的主要领导列席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