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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74期·总第208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10月30日


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今年“12·4”活动主题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行业认真组织开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通知要求,此次宣传活动要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宣传我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基础,注重思想教育,将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培养群众法律意识上,通过“12·4”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的原则,继续通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要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要把“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到基层,以“12·4”为契机,促进“法律六进”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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