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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65期·总第199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9月24日


孙书南同志在全国司法厅(局)

长专题研讨班上谈农村法制宣传工作

 

省法宣办副主任、司法厅副厅长孙书南于今年9月16日至19日,在京举行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会上作了《从“法律进乡村”工程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题发言,就如何加强我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问题提出探讨。

孙书南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情况,谈了他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感受。他说,总结“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探索实践,海南司法行政系统就如何推进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有以下收获:要把法制宣传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农村法制宣传要与各项法律服务融为一体,主动了解农民的法律需求,积极畅通服务渠道,帮助农民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在调解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全过程,做到边依法调解纠纷,边宣传法律法规;要把法制宣传融入行政执法之中;要把法制宣传融入解决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之中;要把法制宣传工作融入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实践中,以达到促进村民自治的目标。法制宣传教育“六个融入”的观点,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共鸣,9月19日,《法制日报》对“六个融入”观点作了报道。

吴爱英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陈训秋、张苏军、郝赤勇、赵大程、韩亨林等司法部领导出席研讨班。研讨班期间,还有北京、内蒙古、辽宁等8个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河北省正定县、江苏省南通市等8个市、区、县司法局负责同志结合各地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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