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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63期  ● 总第197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8月29日

 

海南扎实推进法律援助进监所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效果,加强监狱、劳教所教育改造法制化、社会化,促进监所安全、稳定,省司法厅围绕“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援助进监所”,使法律援助成为对服刑和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手段之一,从思想和心理上化解不稳定因素。

一是开展法律咨询。省司法厅针对服刑劳教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急需法律帮助的现状,从服刑劳教人员最关心的与本人有关、与本人及家庭有关等涉法问题入手,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各监所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对一”的形式,耐心地听取服刑和劳教人员的陈述,了解他们的案情,从法、理、情各个角度逐一进行耐心的分析解答。今年上半年,共有400名服刑和劳教人员得到了法律咨询服务。许多服刑和劳教人员在经过律师们的帮助后,消除了思想顾虑和法律困惑,稳定了改造情绪。

二是开设法制教育课。司法厅把法律援助当做一个特殊的法制宣讲台,在帮助服刑劳教人员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的同时,引用有针对性的案例对一些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消除服刑和劳教人员的思想误区和法律盲区,化解他们的对立情绪。截止今年6月,共有1200多名服刑和劳教人员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对服刑和劳教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并不局限于简单的就法说法,而是把社会帮教融入到其中,通过律师与服刑和劳教人员的面对面交流,教育他们充分认识自己的犯罪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鼓励其努力改造,重树人生,走向新岸。同时,各监所与对口律师所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合作长效机制,促使法律援助成为社会帮教的良好载体。三亚监狱与中海律师事务所共同建立起法律援助合作长效机制,通过开设律师信箱、开通律师热线、定期开展普法教育等形式,更好地帮助服刑人员的解除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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