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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62期  ● 总第196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8月27日

 

省高院充分利用审判职能开展校园普法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工作要求,积极联动,创新方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用有效措施开展校园特色法制宣传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兼职法制副校长进学校。主动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联系,派出179名资深法官担任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共上法制课140多场次,听课学生人数达6万多人次。二是巡回法庭进学校。选择一些影响大、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学校开庭,通过公开宣判的形式以案示法,让学生在庭审旁听中学到知识,受到教育。三是模拟法庭进学校。将青少年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真实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搬上课堂,通过学生亲身演绎,帮助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工程期间,共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近50场次。四是法制宣传到学校。联合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图片巡回展、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园音像资源和网络资源开展法制教育,寓乐于教。五是司法救助到学校。不断探索完善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学生工作机制,建立法庭、学校、家庭“三合一”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对确有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诉讼案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诉讼费的减、缓、免,并依法提供司法救助。海南中院两年来扶贫助学175人次,捐助金额98万元。定安县法院与学校开展一对一帮扶教育,落实了12个帮扶对象,协助学校做好后进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

在抓落实的同时,省高院还充分利用新闻宣传中心这一自身传媒资源,组织媒体和天涯法律网进行宣传报道,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法院系统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情况。此外,还主动与社会新闻媒体加强联系,积极提供稿件,配合办好各类法制宣传栏目,加强宣传力度,共有45篇相关稿件被省内外媒体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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