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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51期  ● 总第185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8月1日

 

校内学法明理  校外服务社会

——我省大学生带法走出校园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对大学生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大学生守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是我省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工程实施以来,全省16所高校在广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多次组织大学生带法深入社区、乡村、企业、中小学校、监狱等,通过发放法律传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结对帮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

海南大学坚持以“立足海大师生,发挥专业优势,走出大学校门,服务地方法治”为思路,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依托本校的法学专家、法学社团和现有的教学资源,组织法律专家和学生志愿者走出校门,广泛开展“农民工维权、妇女维权、青少年权益维权、环境保护维权、消费者权益维权”五大维权活动。目前,该校青年法学社、法律援助社共有100多名社员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积极配合海口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去年,该校法学院与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签署协议,共同启动中国海南外来工维权行动项目,先后组织学生志愿者服务小组深入车站、码头、居委会、民工区为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宣讲70多场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0多场次,帮助受理案件20多宗,受益人数逾3万多人。其中,有两位同学帮助一名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今年“法律进学校”工程期间,海南大学法学院开展了“普法十百千·成才手拉手”活动,即法律普及十所中小学、一百个班级、一千名中小学生,强化中小学生的荣辱观;手拉手、心连心帮助中小学生成才。自活动开展以来,法学院先后在海口市5所中小学校举行了10场普法报告会,受教育学生4000多人次。

海南师范大学在校园普法过程中,坚持校内法制教育与校外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既得到锻炼,又增长法律知识。该校政法系志愿者协会自2005125日在海口监狱挂牌成立我省第一个大学生志愿者帮教基地——“海南师范大学政法系志愿者帮教基地”以来,每年与海口监狱签订帮教协议书,定期到狱内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47日,该校与海口监狱联合在海口监狱举办“学子·囚子面对面”思想交流帮教活动,多名学生为前来咨询的服刑人员讲解法律、释疑解惑,受到广大服刑人员的热烈欢迎。715日,该校又一个帮教基地——“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实习基地”在三江监狱挂牌成立,为学生学法、用法搭建新的平台。

我省大学生从立足校园学法到带法走出校门,在社会实践中服务社会,实现了法律教育对象到法律义务宣传员的转变,既激发了学生的学法热情,又巩固了学法效果;既增强了法制观念,又培养了学生学法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这一普法措施较好地发挥了我省高校资源优势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进学校”工程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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