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http://justice.hainan.gov.cn

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50期  ● 总第184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7月3日

 

海南十万群众积极参与

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禁毒法》宣传,加快海南“无毒岛”建设步伐,省法宣办、禁毒办、司法厅充分利用自身职能,在“6·26”期间,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这一主题,在全省范围内不间断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并于“6·26”当日掀起宣传活动高潮,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活动期间,全省近10万名社会各界群众参加了集会活动,共展览禁毒展板770块,挂出禁毒图片5000多张,悬挂横幅1900多条,印制和散发各类宣传材料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万多人。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党政领导积极参与禁毒法制宣传活动

省委、省政府对禁毒法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6·26”当天,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主任肖若海在海口市参加活动后,考察了省第一劳教所禁毒工作,并到澄迈县参加禁毒工作座谈会,他要求,必须强化禁毒宣传教育,构筑人民群众抵御毒品侵害的铜墙铁壁。副省长符跃兰和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省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施文等有关领导,也于当天分别参加了在万宁、儋州、三亚举行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与当地市县领导一起出席当地集会活动,参观禁毒成果展览,到强制戒毒场所调研禁毒工作。按照国家禁毒办的统一部署,省法宣办、禁毒办、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开展“6·26”禁毒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并印制《禁毒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市县,支持各地禁毒宣传活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行动,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狠抓禁毒法制宣传工作。海口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禁毒部门和职能单位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认真组织开展好“6·26”禁毒法制宣传活动;琼海市市长符宣朝在623日召开的全市禁毒工作会议上强调了禁毒预防战役的重要性,对“6·26”期间的宣传工作做了专门的部署;五指山市委书记李江华带领市四套班子成员出席了“6·26”当天在市“三月三”广场举行禁毒宣誓大会。

二、部门配合,加强联动,有效扩大禁毒法制宣传覆盖面

由于禁毒形势的严峻性,各职能部门对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参与禁毒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高涨。“6·26”期间,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18个市县结对,参与指导在市县开展《禁毒法》宣传咨询活动。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于“6·26”当天参与在文昌市人民公园举办的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等成员单位分别到结对市县与当地领导一起亲临现场,为在场群众发放《禁毒法》宣传资料,接受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此外,各市县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抓好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24日,五指山市禁毒办、法宣办、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在市区繁华街道联合开展《禁毒法》宣传咨询活动;625日,保亭县禁毒委、公、检、法、司、团县委等单位联合在县城组织开展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三、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全省各地紧紧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广泛设置禁毒法律咨询点,大范围举办禁毒图片展、悬挂禁毒横幅,积极营造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浓厚氛围。626日,海口市在市会展中心举行“6·26”禁毒成果图片展及“我为禁毒捐一元”、“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海口”大型条幅签名活动,同时在广场路、工人文化宫、东湖三角池、建国路、秀华路设立咨询点,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有关人员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解难释惑;东方市于“6·26”当日举行“迎奥运,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签名活动和图片展示,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禁毒知识。二是积极开展“现身说法”活动,将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进学校”等普法工作有机结合。624日,两名来自省第三劳教所接受矫治教育的戒毒人员在三亚市保港、崖城中学,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现身说法,讲述了毒品对社会、家庭及个人的危害,引起学生的共鸣;同日,海口市琼山区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7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逮捕,13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禁毒的立场和决心。三是广泛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625日,海南公安边防总队在乐东县民族中学举行主题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文艺晚会,用表演的方式宣传告诫人们远离毒品;626日,临高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的戒毒人员高唱《珍爱生命》,以此表达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做人的决心;海口市司法局第一次投入使用普法宣传大巴车,利用大巴车内左右两侧54寸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知识宣传光碟,吸引来往群众驻足观看。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6·26”活动扎实开展,我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的优势,在电视、广播、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广泛宣传《禁毒法》和禁毒知识,利用互联网络播发禁毒公益广告,有效地扩大了禁毒知识的宣传面及覆盖面。“6·26”期间,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电视台、法制时报等各级媒体对“6·26”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共报道相关新闻近百条,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禁毒宣传声势。

   


电话:(0898)65919078、65915902(传真)      邮箱:fzxcc@163.com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312房   邮编:57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