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http://justice.hainan.gov.cn

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39期 ● 总第173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5月

 

省法宣办通报“法律进学校”工程情况

 

5月22日,省法宣办在海口举行新闻媒体通报会,通报我省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情况。

通报指出,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是我省继“法律进乡村”工程后法制宣传教育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关注与支持下,各部门积极行动,互相配合,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实施。截止4月底,全省4000多所中小学校及教学点和中职学校获赠《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82900册、《小小律师》(光盘)3490套、《成长航灯》(光盘)665套。与此同时,还发放其他法制宣传资料15万多份(册);制作“12348、12355”标语6248条,其他标语5259条;2962所学校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2408名;设立学生法制宣传员9396名;制作墙板报6293期,出版校报1074期;举办普法图片展2230场次;开展校园现身说法活动63场次;参观教育基地13000人次;校园法治文艺演出217场;播放法制教育影视专题片6489场次;举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2万多班次;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2845场次,其中,征文活动243次、演讲活动372场次、绘画活动318次、诗歌朗诵569场次、模拟法庭47场次、其他活动1296场次。

通报指出,为确保这项工程的有效实施,省法宣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并会同省教工委、省人劳厅、省交通厅、省农垦总局等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先后深入全省18个市县,垦区农场及部分大专院校和中职学校,进行了督查调研。结果表明,各市县、各部门借鉴“法律进乡村”工程中的经验和作法,组织和指导各学校通过赠送普法资料、制作普法标语、开辟普法园地、开展普法教育图片巡展、现身说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等十项措施,务虚务实,使这项工程进展顺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法律进学校”工程提供有力保障。全省“法律进学校”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市县、各部门先后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本地区“法律进学校”工程,做到一校一机构,一校一方案,责任到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等,并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注重资源整合,为“法律进学校”工程注入强劲活力。各市县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公、检、法、司、综治、教育、工商、文化、宣传等相关部门资源,初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 “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努力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治平台。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为“法律进学校”工程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各部门在落实好“十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通报认为,通过督导检查发现,目前这一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认识不足,协调不够。个别市县没有真正落实好工程方案的十项措施,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没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的全面实施;二是指导工作不积极,督促检查不到位。由于督促检查不到位,出现有些学校想开展活动,但不懂得如何开展的现象,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整个地区活动的开展。三是信息反馈不及时,档案资料不规范。各市县普遍存在对积累资料和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敏感性,做了大量的工作,没有及时总结反馈和宣传,也没有建档管理,使工作缺乏完整性、规范性,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果;四对统计报表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没有及时上报 “法律进学校”工程月工作报表,有些市县和学校对月报工作敷衍了事,玩数字游戏,存在虚报现象。

通报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解决各级法宣和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认识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法律进学校”工程取得全局性效果;二是要做好协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法宣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学校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学校在“法律进学校”工程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加强督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法宣部门要加大“法律进学校”工程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工作较滞后的学校要加强跟踪检查、分类指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在督查中定目标、提要求、教方法、抓落实。对不按实施方案完成“法律进学校”工程的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呈报相关上级主管单位;四是要完善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力度,及时总结各学校的好作法、好经验,夯实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校园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机制,努力促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五是要注重宣传。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宣传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力量,包括内部的信息沟通、社会网络资源的利用,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十分必要,要以此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省各级新闻媒体和中央媒体驻琼记者站的记者出席会议,省委宣传部和相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部分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海口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区两级法宣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电话:(0898)65919078、65915902(传真)      邮箱:fzxcc@163.com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312房   邮编:57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