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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33期  ● 总第167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4月

 

乐东县委书记亲临校园普法

 

4月10日下午6时,刚参加完县里工作会议的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吴井光,马不停蹄赶到该县民族中学,观摩正在这里举行的“法律进学校”现身说法活动。县委书记的到来,让活动现场的2800多名中学生深受鼓舞,它既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的高度重视,又体现了一名县委书记对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吴井光在观摩后讲话,他指出,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是乐东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学校是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场所,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对于构建和谐校园至关重要。他希望各学校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学龄阶段的特点、接受能力,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能自觉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将来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的建设者。

参加观摩活动的还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坤宁和县委办、县政府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林山在现场接受海南省电视台记者的采访时说,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乐东县将不遗余力地推进“法律进学校”工程,为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预防违法犯罪做出不懈的努力。

4月以来,乐东县法宣办、司法局整合社会资源,在省乐东监狱的大力支持下,组织改造表现比较好的服刑人员到各学校做现身说法教育,已先后在乐东中学、职业中学等重点学校举办了11场现身说法活动。通过服刑人员讲述自己痛苦的犯罪经历、忏悔的心声、对自由生活的渴望及劳动改造的效果,告诫所有青少年学生珍惜自由,珍惜父母、老师的教诲,希望同学们走好、走稳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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