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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18期 ● 总第152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3月

 

海南开展学习宣传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活动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在全省部署学习宣传活动,紧紧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面向职工和社会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依法自我维权的能力,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宣传小组到企业送政策等多种方式,在用人单位、劳动者中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一是标语宣传。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主要内容,拟定了宣传标语传发到各市县,由各市县组织人员书写标语和制作条幅在各乡镇的主要街道张贴、悬挂,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制作宣传条幅5000条,开办宣传栏180多个。二是做客《公仆在线》解疑答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永明应邀作客海南电视台《公仆在线》栏目,通过现场提问、现场连线等形式向全省观众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三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全省人事劳动保障系统的业务骨干,带着编印的30000多份宣传资料,发放到各有关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四是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人事劳动保障系统动用干部500多人次,先后组织举办宣传咨询活动45场,接待咨询群众18000人次。

二、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一是组织本系统人员学习培训活动,聘请专家讲解《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内涵,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人事劳动保障系统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各市县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培训。据统计,全省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50多期,有9600多人次接受了培训。

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还对全省现行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废止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对劳动合同范本进行了重新修定,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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