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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15期 总第149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3月

 

顾秀莲要求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月25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顾秀莲强调,要做好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子女等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继续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积极推进“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快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不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观念;进一步推动县、乡(街道)建立工作机构或设立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根据“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要求,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顾秀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既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务求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努力实现总体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的作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积极探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寻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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