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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14期 总第148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3月

 

按:2月29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情况通报》(第10期)专刊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肖若海在全省“法律进学校”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肖若海同志的讲话,阐述了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对实施此项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我们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扎实推进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肖若海同志在全省“法律进学校”工程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229日)

 

今天召开的全省“法律进学校”工程电视电话会议,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全面推进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这项工作开展得富有成效,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组织人员深入全省多所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拿出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对开展“法律进学校”工程非常重视,同意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今天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刚才,孙书南同志宣读了方案,石秀慧同志对教育部门提了要求,学校领导、兼职法制副校长和学生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我都同意,希望大家会后按照会议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我省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讲3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承担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重任。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因此,我们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摆上法制宣传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议程,抓实抓好。“法律进学校”工程意义非凡,使命重大。

(一)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当前我国正在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使全社会都树立起法律至上的观念,形成依法办事的强烈社会氛围,建立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天的青少年学生就是明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推进,寄希望于青少年。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他们增强法治意识,尊重法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近年来,受社会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由青少年吸毒、寻衅滋事等原因引发的治安案件频繁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且犯罪主体呈现出低龄化的特点,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更为严重的是给他们自身、他人及其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他们提高抵御违法犯罪的免疫力,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秩序稳定。

(三)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书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站,宣扬色情、暴力、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他们增强其自我防范意识,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四)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培养合格人才的需要。目前,有些学校的日常管理还没有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现阶段的学校教育还是侧重于应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仍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纳入学校教育主课内容。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他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促进学校日常管理走上法制化道路,形成一套科学的教育管理体系,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

二、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思路,确保“法律进学校”工程扎实有效

在全省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是我省继“法律进乡村”工程后法制宣传教育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成功实施,实现了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新突破,在去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我省作为全国唯一被邀与会的省份代表专题介绍了“法律进乡村”工程经验做法,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法律进学校”工程要在借鉴“法律进乡村”工程成功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的结构差异,学生的年龄不同,接受能力不一样的特点,遵循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循序渐进的教育规律,突出针对性、实践性和互补性,探求提升工作成效的新规律、新机制和新途径,确保“法律进学校”成为继“法律进乡村”之后,我省又一项惠民工程,再一次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一)突出针对性。学校法制教育的成败取决于法制课程设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任何违反教育规律的教学活动,其结果除了加重学生学习负担,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掌握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设定相应的学习内容、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让他们了解合法与违法的界限,知道什么是犯罪,这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最低标准,然后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逐步理解并接受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基本的法治观念,使之成为指导他们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判断依据。

(二)突出实践性。法制宣传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宣传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公平、公正等现代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传统的课堂说教形式上,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明白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通过影像资料、普法园地、图片巡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参与性强的实践活动,寓教于乐,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帮助他们在活动中了解掌握法律知识。要认真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坚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校园法律咨询室、师生法律问题谈心室等,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解答与青少年学生有关的法律问题,教育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的良性互动。

(三)突出互补性。学校是青少年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要场所,社会是他们生活成长的大环境,家长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学校、社会、家庭要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共同承担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一要规划和落实好学校教育。我省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592所,在校学生180多万人。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逐步实现在教育渠道上从单一的法制课教学向各学科的全方位渗透教育转变,在教育方法上从单一讲授法律条文向促进学生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在教育形式上从传统灌输式教育向启发式、参与式教育转变,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二要组织和协调好社会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和参与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保证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和健康,消除或减少各种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兼职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等业界人士要在“法律进学校”工程中充分发挥作用。三要倡导和开展好家庭教育。父母的言行对子女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要通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和举办“家长学校”等活动,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使家长成为孩子的表率,经常关注子女的法制教育,主动与学校互通信息,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 “法律进学校”工程的顺利实施

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用半年时间对在校学生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党委、政府要负总责,关注和支持“法律进学校”工程。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海南、平安海南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法律进学校”工程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协调运行的责任机制,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保证“法律进学校”工程的投入,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备的支持,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二)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首当其冲,负起这项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之职,党委宣传、司法、综治、工商、文化、共青团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法律进学校”工程的有效实施。要做好学校的归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规划和具体日程,真正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使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体系。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依法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要做好“法律进学校”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以多种宣传方式扩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三)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在实施“法律进学校”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及时培育推广各类典型,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实践经验。要借助法学界、教育界理论研究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课题研究,认真应对和解决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要把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点内容之一,结合“法律进学校”工程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法律进学校”工程十项措施落实到位,使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减少,学校法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我省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新突破。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省委书记卫留成在我省第五次党代会报告中要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因此,组织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是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我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我们一定要以对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程,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为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构建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和谐海南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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