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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8期 总第142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1月

 

深入调研  集思广益

——《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锤炼出炉

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是“五五”普法规划中“法律六进”活动内容之一。为了提高校园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法宣办在起草《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后,采取调研、座谈、反馈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意见,力求进一步完善。

2008年全省司法行政会议明确将“法律进学校”工程作为我省今年普法工作的重头戏,省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施文强调,要通过 “法律进学校”工程的全面实施,使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学校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筹划此项活动过程中,省法宣办副主任孙书南、林琳多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工程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反复研究,亲自修改工作方案,并组织省法宣办的同志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制定切实有效的校园普法工作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2007年11月至12月,省法宣办组成3个调研组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分别深入海口、儋州、文昌、临高、琼中、保亭等市县和洋浦中小学以及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银行学校等大专院校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重点访谈等形式听取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在调研工作中了解到,近年来,由于青少年吸毒、寻衅滋事等原因引发的治安案件频繁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且犯罪主体呈现出低龄化的特点,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亟需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深入调研的同时,法宣办还将《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省法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及洋浦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省教育厅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提出法制教育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校园普法教育。核定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点总数和师生人数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行政隶属情况。

省财政厅十分关注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为《方案》中提到“各市县要把学校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是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同意方案的内容,并希望各有关学校要主动与市县有关部门沟通,共同把这一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事情办好。

省公安厅提供了我省近两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比例,对我省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进行了客观科学的分析。

省妇联建议,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增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相关内容。

省农垦总局认为,要通过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巡回检查督导制度等措施来提高校园普法工作的质量。

省人大办公厅、省政法委、省纪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工商局等其他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及洋浦管理局,也以不同形式向省法宣办反馈了意见和建议。普遍认为,《方案》要结合我省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应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根据调研情况和反馈意见,省法宣办对《海南省“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省领导同意,于今年1月18日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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