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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7期 总第141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1月

 

海南七个村获第三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1月17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作出决定,授予全国400个村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海南省定安县岭口镇岭腰村、屯昌县坡心镇高坡村、临高县南宝镇松梅村、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九所村、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香村、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丰塘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什好村等7个行政村获此殊荣。至此我省已有17个行政村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一事一议”等村民议事制度,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先后涌现出一批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法制教育扎实有效、民主制度规范完备、社会和谐稳定的先进典型,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实践活动,旨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我们要以这一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链接●

海南省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高山村委会

三亚市天涯镇文门村委会

琼海市嘉积镇温泉村委会

文昌市文教镇培龙村委会

儋州市那大镇侨南村委会

 

海南省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万宁市东澳镇龙保村委会

五指山市南圣镇红合村委会

东方市八所镇高排村委会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山竹沟村委会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新坡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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