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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动  态

2008年第2期 总第136期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1月

 

施文同志在省司法行政会议上提出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1月15日,海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省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施文在会议上提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打造富有海南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新体制。

施文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任务,积极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进程,重点突出,务实创新,效果显著。特别是自2006年9月起实施的“法律进乡村”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誉,赢得中央领导同志及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施文强调,党的十七大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要大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加大力度及时整改,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要进一步巩固“法律进乡村”成果,把“法律进乡村”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认真总结经验,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参与农村普法工作,自上而下推动农村普法工作责任目标的层层落实,巩固农村普法工作“大法宣”格局,确保“五个一”长效机制落到实处;要全面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要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优势,调动普法积极性,把行政执法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促进行业依法管理工作规范化;要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普法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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