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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省法学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伟民
(海南省法学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
2007年7月18日审议通过)
尊敬的钟会长、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
我受钟文会长的委托,向省法学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报告2006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2007年下半年的工作意见,请审议。
一、关于2006年以来工作的回顾
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我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和对外法学交流等方面积极开展活动,为推进依法治省与构建和谐海南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所确定的任务。
(一)围绕大局,联系省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活动
一是围绕依法治省和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大局,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我会对依法治省与构建和谐海南、海南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积极推进并完成了法学会在地方经济活动中如何发挥作用等36个理论调研课题,努力为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我会会员公开发表论著4部,获省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奖、所属系统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奖论文14篇,参加全国或区域性学术交流论文19篇。同时,我会积极组织会员针对我省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重点对农垦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深入的法律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二是结合我省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的实际,组织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我会充分利用全省法学法律人才资源,积极参与"法律进乡村"工程,深入农村和垦区农场开展法律咨询;接受省法宣办委托,在法学队伍中选择优秀人才,为全省17所大专院校推荐了兼职法制副校长;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举办了一系列专题法制讲座。这些法律实践活动加强了我会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扩大了我会的社会影响,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不断拓宽法学交流领域,促进我省法学研究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国内学术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向中国法学会推荐"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候选人;邀请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阮齐林教授来琼举办"刑法若干疑难问题"讲座;向中国监狱协会和中南地区第十六次监狱理论研讨会推荐了《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自杀预防和干预中的应用》等18篇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文章;在海南省司法厅网站设立海南省法学会栏目,对我省法学工作动态、活动信息和科研成果进行了及时报道。
二是不断扩大与国外的学术交流。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的对外交流活动,先后选派5人次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欧美考察活动,同时充分利用海南开放程度较高的优势,专门组织了由9名同志组成的"海南省法学会交流考察团"出访美国和加拿大,进一步开阔了会员视野,学习借鉴了国外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宣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也推进了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发展,提升了我省法学会的影响力。
(三)壮大队伍,完善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一方面,加快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在全省设立了63个会员联络站,将会员单位扩展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政法部门、法学教育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我会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学研究基础网络,在已成立学术委员会、刑法学研究会和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基础上,我会新成立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和立法学三个专业研究会,初步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研究网络。通过研究网络建设,更多地发现人才,集中人才,培养人才,更好地选课题,搞研究,出成果。
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界、法律界的实际,针对我省法学研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会研究并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法学会关于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了《海南省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重新修订了《海南省法学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法学会各学科专业研究会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程序,完善了制度,促进了我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不断强化学会的职能作用
一是先后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五部法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得到了有关立法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司法改革和从严执法的社会调查与理论研究,充分发表立法意见,为提高我省地方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总的来看,我们的工作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繁荣法学研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如何加强会员管理、为会员创造更多的法学研究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关于2007年下半年的工作意见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同时,今年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将制定出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在新世纪全面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纲领,这必将对繁荣法学研究工作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今年下半年拟抓紧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参与"法律进乡村"工程等法制宣传活动。为推进和谐海南、法治海南、平安海南的建设,学会和广大会员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促进我省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一是选派法律业务水平较高的会员,协助法制宣传部门开展"法律进乡村"等"六进"活动。二是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组织优秀法律专家通过媒介组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三是为法制宣传部门印制的法宣资料提供法律审核。四是协助法制宣传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
(二)举办以"构建和谐海南"为主题的法治论坛。为了繁荣法学研究,构建"和谐海南、法治海南、平安海南", 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扩大法学交流,学会拟举办以"构建和谐海南"为主题的法治论坛,通过论坛交流表彰优秀研究成果,促进法律实务研究的发展,推动和谐海南建设。
(三)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强化学会职能作用。本届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特别是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要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参与学会的领导工作并接受学会的领导。紧密联系省情社情民情,突出海南特色,以务实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律实践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发挥作用。一是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律实践活动。如:受学会推荐应聘担任各大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为地方立法提供合理化建议;配合法制宣传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由中国法学会或省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法学交流活动;二是积极承担学术带头人的责任,大力推进相关领域的法学研究以及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在学会提供的参考题目中选取课题或自行拟定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理论研究,努力形成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力争每年都有学术论文发表;三是自行组织或主动开展法学交流、法律实践活动。尤其是各专业研究会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法学交流,组织和参与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进步的社会法律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学会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专业专门研究会的建设和管理。要加强法学研究基础网络建设,健全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在信息交流与课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机制,督促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各专业研究会要制定和实施200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切实保证各研究会的工作与学会的要求相一致,各项具体工作要按计划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应用性法律问题研究。重点探讨如何解决"法律进乡村"中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土地纠纷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完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制度、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热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和卫生方面的具体问题,为领导决策和构建和谐海南提供法学理论支持。三是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相关领域研究成果的收集、筛选、提炼和深加工,并通过各种形式报送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大力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充分发挥各专业研究会的作用。研究会工作成效如何,理事长起着决定性作用。各研究会要通过挂靠单位和理事长本人在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充分利用资源,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五)建立健全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合作研究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会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相互间的信息交流与课题研究合作机制,实现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一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主动加强同省立法机关的联系,充分利用法学会人力资源优势 ,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为地方立法提供合理化建议。二是积极参与司法实践活动。配合省委政法委和公检法司各机关,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案情分析和法理剖析,从法学理论的角度,为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正确实施法律提供参考意见。三是积极参与执法调研活动。配合省人大、省政府的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进行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民情、分析社情,提出改善执法工作的专家建议,促进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六)加强对内对外法学交流。
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国内区域性法学交流和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学习各省(区、市)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先进经验,借鉴国外法制建设有益经验。
(七)扎实做好法学会换届的筹备工作。考虑到明年政府换届后,人事变动较大,为切实加强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法学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钟文会长的提议,省法学会拟于明年五月份换届。今年第四季度开始筹备工作。主要抓好几件事:一是会员重新登记工作。今年内我们将对所有会员进行重新登记。通过登记活动,增强会员意识,发挥其会员作用,发展一批有一定研究能力,热心和积极参加法学研究活动的同志入会,不断增加新鲜血液,保持学会活力。同时,通过登记活动,对那些长期不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不热心法学研究的会员,劝其退会,确保法学会会员质量。
二是物色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候选人人选。省法学会理事会的候选人应当主要由热心于法学研究,有一定研究能力和一定研究成果的法学界、法律界的中青年同志担任;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候选人应当由热心于法学研究,在法学研究领域具有一定造诣,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学界、法律界的同志担任。省法学会副会长候选人从方便工作的角度考虑,尽可能从热心法学会工作,在法学研究领域有较深造诣,省内法学界、法律界有较大影响力的会员中物色人选。
同志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法学会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以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为繁荣和发展我省法学理论研究事业,做出更大的努力!